投诉人:何先生
我的一个朋友在益阳市公证处办理遗产(房产)公证,预交了1221元钱。没开发票,只有收条。后因家庭内部原因,无法办理公证,便委托我到公证处为其办理退款,没想到公证处只同意退一半钱。
我认为很不合理,一般情况都是公证完毕,根据公证内容收取费用。朋友是因为出国,先预交了钱,没做公证应全额退款。更可气的是,我帮朋友办理退款时,开始说让我到财政局办手续,我去了财政局,又到了政务大厅,人家说你发票都没有,我们凭什么给你退款!我被他们折腾了好久,才通过该处一领导签字同意,才领到了一半钱。
受理记者:欧金玉
5月2日,记者致电益阳市公证处,财务室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说,办公证的手续很复杂,收费后一般不存在退。公证处为投诉人的朋友要办的公证在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工作,只是未出证书而已。如果开了发票就根本不可能退了,就是考虑到是预交款才给退一半。
何先生则认为公证处的说法没道理,公证处还并未进行公证,事先也并非其所称的做了大量工作,只是交待当事人要自己准备好相关材料。在预交款时,公证处工作人员也未提醒交款人取消公证不退款。何先生认为,公证处工作人员仅口头上交待几句话就要强行收这么多钱,太不公正。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