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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我屋被拆,居无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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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意德 发表于 2016-6-14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拆迁    民不聊生
我龚维国在益阳市赫山区大桃北路(原大渡口酱厂)有住宅一栋,面积886平方米,于2006 纳入《益阳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暨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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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征拆范围,召开听证会后无果。2014年该住宅征拆工作转至一江两岸资江风貌带指挥部,并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后因资金不到位等情况再次中断。2016年此住宅的征拆直接主管部门再次易主为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201645月间,桃花仑办事处曾两次约谈我,我一直表示支持政府工作,但因《评估报告书》是2014年出具,已经失去时效,我要求对我的房屋重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标准,但桃花仑办事处与评估公司一再推诿,没有履行,遂两次约谈没有进展。2016524日,有桃花仑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有承建单位(原益阳市水利水电局)的工作人员以及我们不认识的一些领导(周围群众口中得知)组织挖掘机来到我的房屋前,欲对我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我据理力争“如果是强制拆迁,那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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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定,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强制拆迁是毫无道理的,是无法无天的行为”,在我及周围群众的一再反对声中,此次强制拆迁没有成功。201664日,桃花仑办事处三位工作人员跟我再次确认房屋权属后,陈友华主任承诺,66日至68日间会再次约谈我,争取此次约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我欣然答应,奔走相告。可事情就是那样的不可思议,在201666日凌晨两点左右(据周边邻居介绍,我因返乡下取衣物不在屋内),不明身份的人竟然将我的住宅的第二层用挖掘机推倒。当我赶到现场时,已是一片狼藉,可怜我的床铺、衣物等都被埋在了底下,试问一下,如果当时我在房屋里面,那么是否会一同被埋呢?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6.jpg想想都后怕呀!我第一时间报了警,并电话告知了桃花仑办事处,桃花仑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以人格担保,表示对此毫不知情。因房屋被推倒,我无处安身,烈日炎炎之下,只能靠租赁集装箱暂时居住,狭小
闷热的集装箱内,度日如年呀!我现在只能守着这些残砖断垣,以免这些残骸又被人偷偷摸摸拖走毁尸灭迹,那我真的就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我在恐惧、无奈、无助之下,不知道要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道被拆迁户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就那么不受法律保护吗?难道就没有人为弱势群体做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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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不是某些部门默许的非法拆迁吗?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强制拆迁吗?像这种半夜三更偷鸡摸狗的行为,不有损政府形象吗?20161月中纪委不是下发通知强调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吗?为什么在中纪委这样的高压之下,仍有些部门置若罔闻呢?是不是某些部门知道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在湖南已经结束了,就开始原形毕露以身试法了呢?是不是某些部门习惯了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草芥,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一纸空谈呢?这让普通的老百姓要怎样来相信政府?除了有中纪委,中纪委巡视组,是不是还应有湖南省纪委,益阳市纪委等这些部门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呢?请还我公道,请立政府公信,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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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聂意德 发表于 2016-6-14 10: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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