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方案》主要围绕考试招生制度、教育扶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及教育管办评分离等四个方面来展开讨论,具体内容如下:
关键词一:考试招生制度
新的高考制度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湖南实际,湖南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7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高考时,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新的高考制度最大的变化在于“两依据、一参考”,即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来讲,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数、外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考生从理、化、生、政、史、地等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构成。实行新的高考制度之后,考生将不分文理科。同时,全国统考科目将从2016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关键词二:教育扶贫
今后几年,湖南将把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手段,鼓励贫困家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以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致富技能,
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
“9+3”模式,就是对贫困家庭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可在省内中职学校接受3年免费中职教育。具体来说,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3年,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参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所有集中连片地区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教育厅与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一起,实施了湖南“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重点面向全省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以公益资助的方式,计划在5年内资助10000名中职学生,每人资助两年、每年生活费2000元,帮助贫困山区一个家庭有一个孩子学到一门专长,一个家庭有一个孩子就业,实现教育扶贫、脱贫致富的目标。